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

-  好好学习社区  (http://bbs.qs100.com/index.asp)
--  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数据库  (http://bbs.qs100.com/list.asp?boardid=73)
----  ASTM F963对玩具小部件要求  (http://bbs.qs100.com/dispbbs.asp?boardid=73&id=174659)

--  作者:admin
--  发布时间:2017-5-27 20:41:00
--  ASTM F963对玩具小部件要求

美国玩具强制性安全标准:ASTM F963对玩具的小部件要求:  

●36个月以下儿童玩具:在滥用测试前后不得产生小部件;
●用口发动的玩具:经测试后圆珠或簧片之类的发声元件不得脱离;
●36个月至72个月的儿童玩具:如在滥用测试前发现有小部件,应加上警告字句,警告自字句须符合CPSC1500.19的要求,具体参考如下:
 
A Warning:
CHOKING HAZARD-Small parts.
Not for children under 3years

 

《危险产品(玩具)条例》是加拿大有关玩具产品市场准入的主要法规,法规中对小部件的规定如下:

●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,在合理的、可预见的情况下,不能有小部件,即施加不超过1磅的力能使其完全进入“小部件圆柱体”的部分(柔软的纺织纤维材料除外)。

特殊规定

●对洋娃娃、毛绒玩具和柔软的玩具:最大尺寸不超过32mm的鼻子和眼睛(完全由柔软的纺织材料制成的除外)不能脱落
●发声物、簧片、阀或其它类似装置,应紧固于玩具之上,并且在合理的、可预见的使用下不能脱落。